5年来,沧源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保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零容忍态度不变,持续加大执纪审查的力度,扎实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完善制度措施。制定出台《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方案》,运用纪律审查戒尺,加强对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的审查力度,严查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特别是加大对挪用扶贫资金、惠农资金、征地拆迁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的惩戒力度,以严的执纪坚决维护党纪党规权威。
抓住关键“少数”。以“零容忍”的态度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为执纪审查的工作重点,在开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小金库”清理、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中成立专项督查组,在春节、中秋等重要节假日和一些特殊时段开展不打招呼、不定路线的专项检查,对违规发放津补贴、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大操大办婚丧喜庆借机敛财、违规设立“小金库”等问题抓早抓小、从快从严查处。
强化巡察监督。启动县委巡察工作,先后组建8个巡察组,开展三轮巡察,共巡察单位13个,发现问题144条,移交问题线索27件,立案6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7人,延长预备期1人,通报问责3人,函询2人,提醒谈话1人,约谈1人,批评教育1人,挽回经济损失97.69万元。
5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接受信访举报137件(次),立案审查142件处分157人,有效释放管党治党强烈信号,不断发挥监督执纪震慑力。(陈志敏 赵贵美 魏千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