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1至10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起

发布时间:2017-11-14 08:27:04   来源:玉溪市纪委

近年来,新平县纪检监察机关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紧盯重要时间节点,深入开展纪律作风监督检查,狠刹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车私用等问题。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纪律检查,深挖细查干部“四风”问题线索,向全党全社会释放持续推进作风建设的强烈信号。今年1至10月,全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起,3个集体和4人被问责。

强化监督检查,抓具体见常态。紧盯春节、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监督检查,连“点”成“线”见常态。针对收送礼品礼金、公款吃请以及违规私车公养、公油加私车等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加大查访力度,严防“四风”问题躲进“青纱帐”,穿上“隐身衣”。同时,新平县纪委设立“四风”问题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信箱,及时受理并立即查处反映全县各单位和人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作风建设的问题线索。

严格曝光问责,压责任强震慑。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不开后门、不留情面。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有关廉洁自律要求的单位及个人,列为纪律审查的重点,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制度,严格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并在全县点名道姓予以曝光,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对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的地方和单位,重点督查、约谈,层层传导压力,防止逐级递减。

坚持创新方式,建机制抓长效。整合监督力量,加强与财政、审计、税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惩治腐败“一盘棋”。通过组织协调,把执纪执法机关的人力资源、信息资源、职能资源有效组织起来,打好“组合拳”,形成反腐败工作合力,有效破解监督力量不足的难题。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谈话提醒等措施,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入脑入心。(龚文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