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创新“五个一”村务公开措施 推进农村小微权力“阳光”运行

发布时间:2017-11-12 08:25:50   来源:德宏州纪委

“农村乡镇村组干部手中的‘小微权力’主要包含了村组‘三资’管理、工程建设、招投标、费用报销、事务安排等各项村级事务管理中的各种权力,别看这些权力微不足道,却能影响民主决策的进程,还能导致基层贪腐现象的发生。我们基层纪检部门一定要用村务公开‘五个一’措施,将乡镇村组干部的权力真正晾晒在‘阳光’下,既让群众清楚,也让村干清白”一位乡镇纪委工作人员这样说道。

今年以来,德宏采取村务公开“五个一”措施,强化农村基层村组干部行使权力的监督和制约机制建设,把乡镇村组一级干部手中的“小微权力”公开晾晒在“阳光”下,坚决整治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保障党中央强农惠农、脱贫攻坚的一系列为民务实好政策贯彻执行。

规范完善一套村务公开工作制度。扎紧制度的篱笆,规范乡镇村组一级干部手中权力的公开透明运行。根据《云南省委政府关于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实施意见》《云南省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梳理、修改、完善一套符合村组实际、方便操作的村务公开制度机制,从决策权、处事权进行规范,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和制约权力运行的长效机制,确保权力运行民主、公开、透明。同时,以形成的制度为主要内容,分批次对村组干部、报帐员、信访联络员等进行培训,为村组干部提供工作遵循。

德宏:创新“五个一”村务公开措施 推进农村小微权力“阳光”运行

对村组“三资”每年进行一次审计。由纪检部门牵头,组织审计、民政等部门,对辖区村委会及其村小组的资金、资源、资产进行一次审计和清理,盘清家底,发挥审计监督作用,促进“三资”规范管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理财小组、村民代表会等各类组织的监督作用,把村组干部的权力行使置于有力的监督之下。同时,对村级资金和财务严格实行“双代管”,会计委托代理村覆盖面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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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建设和管理一个村务公开栏。按照节约成本、便民利民的原则,将原已建设的各类公开栏整合为一个村务公开栏,做到困难户低保、沿边定补、粮食面积直补、宅基地安置、拆迁补偿、建设工程招投标、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等应公开事项统一在一个公开栏公开,并严格按照时限动态更新,方便群众了解掌握村务信息。同时,结合实际采用会议、广播、展榜、微信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公开。芒市纪委积极打造勐焕街道西南里社区“村务公开示范点”,探索运用“互联网+监督”模式,把村务公开“搬进”微信里,不断促使村级组织建设得到加强,民主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有效化解。

查处一批村组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案件。切实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的执纪审查职能,充分调动基层信访联络员、村民代表等组织的监督积极性,广辟线索来源,收集和发现村组干部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加大对“村霸”和宗族恶势力打击力度,决不允许其横行乡里、欺压百姓,同时,积极引导党员干部以心系人民的情怀弯下腰去联系群众,为群众解难事、办实事。今年以来,共查处村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11件15人,给予党纪处分15人,将持续加大对侵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村组干部的惩处力度,形成有力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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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一次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坚持用身边的案教育身边的人,对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损害群众或村集体利益的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一律进行庭审警示教育,由县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辖区村组干部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以强有力的警示震慑层层传导压力。今年以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已开展“刘某某贪污中央自然灾害生活补助资金案”“ 杨某某等贪污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案”等村官旁听庭审5场次,411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以及部分村民小组干部受到警示。(杨朝友  姜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