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富民县组建5个专项纪律检查组,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工作要求,深入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治。
列明清单督。按照“问题部门提,带着问题去,发现新问题,针对问题查”的要求,针对19家主责单位自查情况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结合上级巡视督察,县委巡察、专项督查,网络舆情和信访、审计等渠道了解掌握的情况,组织召开协调部署会,列明问题清单,安排部署检查工作。同时,邀请县级主管部门为检查组成员进行相关业务培训,做足检查准备。
针对问题查。按照“查清问题咎”的要求,对照“清单”开展专项纪律检查21轮次。通过查阅资料、参加会议、走访座谈、明察暗访、邀请新闻单位参与典型问题跟踪督查、发出移送问题线索函等方式分析核查问题,着力发现新问题,增强再监督再检查的实效。
盯住问题改。县纪委下发催报通知4次,督促19家主责单位自查情况上报问题线索。针对专项纪律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主责单位提出整改意见,限时要求分析原因、倒查问题、查找管理漏洞、健全机制、制定规范性制度,按照“盯着问题改”的要求明确整改目标、时限和责任人,由检查组监督整改落实。
责任追究严。充分运用“四种形态”,对发现“不作为、乱作为”问题的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干管权限提出处理意见。对反馈问题整改不重视、走过场、不到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整治工作组织不力、敷衍塞责、落实效果不好的,对存在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有责不究的,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截至目前,查处不作为、乱作为23件44人,其中,约谈诫勉19人,党纪处理13人,问责处理12人。
考核运用实。全县各级各部门开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对不认真落实“不作为、乱作为”问题整治工作的,发生严重违纪违规问题、未主动查处纠正或上报的,在年终责任制考核中按标准严格扣分。(陈金花 李佳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