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落实责任 做好“四项专项清理整治”整改工作

发布时间:2017-11-10 08:45:52   来源:红河州纪委

2017年10月18日起,红河州纪委合同州委组织等七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就全州机关企事业单位“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回头看”和国有企业“吃空饷”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机关事业单位超编制超职数问题专项清理整治、清理乡镇机关空编充实工作力量、清理清退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借调下级部门工作人员四项专项工作落实到位情况,对125个州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和13个县市进行督促检查。日前,根据督查情况,红河州要求各地各部门落实责任,进一步强化专项清理整改工作、认真落实整改要求。

该州要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中央和省、州有关要求,全面深入摸底排查,消除工作盲点、不留空白。准确把握并不折不扣抓好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对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故意隐瞒不报、敷衍了事、弄虚作假、顶风违纪的单位和个人,从严追究单位领导和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在全州范围内通报。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通过专项清理整治,全面分析查找存在的薄弱环节,坚决抓好中央和省、州党委政府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并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出台相应的办法措施,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健全完善相关政策和管理制度,强化监督机制。要定期不定期开展清理核查工作,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及时核实处理发现的问题和举报线索,对核实发现问题的,纪检部门要进行严肃处理。

要严格落实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主体责任,成立专项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压实责任。清理整治“吃空饷”、超编制超职数问题、违规借调人员问题,用人单位要承担主体责任,组织、人事、国资部门要承担主管责任,纪检监察部门要承担监督责任。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切实按职能职责担负起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紧盯问题不放,敢于较真碰硬,督促清理和整改,强化问责追责,真正形成齐抓共管、常抓长管清理整治工作合力。(洪季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