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业主责,坚持把规范问题线索处置作为加强执纪审查的基础性工作,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加大执纪审查力度。1至10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507件(次),立案审查党员干部231件286人。
深入推进“三转”,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聚焦脱贫攻坚、旅游市场整治、重大项目建设、环境保护等热点难点领域,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抓实交办督办、耐心接访接待,提升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实效。1至10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507件(次)。
加强对基层纪律审查工作的督促指导,市纪委组织调研组和督查组,深入县区、乡镇(街道)督促指导纪律审查工作,严肃查处群众身边腐败案件,消除执纪审查空白乡镇,切实打通反腐败“最后一公里”。截止目前,全市65个乡镇都有审查案件,全部消除乡镇执纪审查空白。对十八大以来没有自办案件的市、县区派出纪委、纪检组负责人进行了约谈。对一些纪委(纪检组)存在的“零约谈、零调整、零审查、零曝光”的现象进行自查自纠。
组织开展了“案件质量检查和处分决定执行情况回头看”活动,组织开展案件质量检查、涉案款物管理情况检查、办案安全检查,督促整改问题81个,纠正错案4件。采取“集中培训”“案件下乡”“以案代训”等方式,指导帮助县乡纪委具体办案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和案件质量,确保执纪审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严肃查办基层违纪违法案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按照省纪委《关于建立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的通知》要求,落实线索排查机制,精准查找问题线索,全市共排查党的十八大以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54件,处置线索412件,正在办理42件;落实线索移交机制,统一管理问题线索,各级纪委、巡察组、派出派驻机构及时搜集汇总各部门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办理,对重点、敏感的问题线索,实行直查快办;落实线索处置机制,严查快处问题线索。今年1至10月,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法案件71件84人。
据统计,1至10月,全市立案审查231件286人,其中县处级17件17人,乡科级44件67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00人。(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