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前三季度立案323件处分264人

发布时间:2017-11-04 08:12:13   来源:玉溪市纪委

今年以来,玉溪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进一步深化认识、创新方法,以持续加大压力传导、高位推进纪律审查为主线,以科学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为重点,以问题倒逼工作落实为抓手,全力促进纪律审查能力提升。前三季度,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672件次,处置问题线索554件,立案323件,审结227件,处分264人。

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着力提升执纪审查综合效果。1至9月,玉溪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执纪审查工作呈现出信访举报数下降,处置问题线索数、立案审查数、审理结案数、处分违纪人员数上升的“一降四升”特点,体现了在持续加大力度中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遏制腐败的鲜明态度。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以《工作规则》为纲,以监督执纪工作流程为轴,严密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严格执行各项制度,提升执纪审查效果。

聚焦脱贫攻坚,深入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及时启动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五级联动监督平台,畅通群众诉求和信访举报渠道。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查处机制,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扶贫政策、资金、项目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对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多轮次、滚动式督查督办,目前共督办51批167个问题。深入排查在脱贫攻坚中的问题线索,处置问题线索413个,立案46件,处分67人。针对扶贫工作中不务实不扎实、不作为乱作为等情况严肃问责13个党组织和93名党员干部,通报曝光3批37件79人。

坚持抓早抓小实践运用好“四种形态”。注重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对轻微违纪的175人采取组织处理措施。严格把握“四种形态”之间转化的条件,避免人为设置“四种形态”比例、随意降低标准条件。前三季度,全市运用“四种形态”处理599人,其中,第一种形态323人,占54%,第二种形态146人,占24%,第三种形态62人,占10%,第四种形态68人,占11%。

加强曝光力度,扩大执纪审查的威慑效果和警示作用。前三季度共通报7批60起扶贫领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的违规违纪典型问题,有效扩大和发挥执纪审查的威慑效果和警示教育作用,使纪律处分的震慑直击党员干部内心,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收到良好的社会效应。(杨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