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富民县纪委监察局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累计向全县党员干部发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纪实本》1200本,确保履行“两个责任”全程留痕无死角。
《“两个责任”纪实本》纪实内容为“两个参加”“三种谈话”“四个亲自”开展情况,其中“两个参加”纪实内容7项,“三种谈话”纪实内容10项,“四个亲自”纪实内容5项。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对全面履行从严治党各项工作全程实时记录,着力构建职责明确、监督到位、运行有效的纪检监察管理体制机制,把“两个责任”进行细化量化,照单履责、按单记录、以单问责,达到促规范、全监督、求实效的目的。
纪实“两个参加”。要求全县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如实记录参加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及所在党组织的组织生活会,参加本单位(部门)中心组理论学习情况,并确保记录数据准确、情况真实、统一完整,使主体责任由“嘴上说说”“会上讲讲”变为可督、可查、可考、可究的具体任务。今年1至10月,全县各单位累计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200余次,强化班子成员、党员之间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增进了解、沟通思想、团结互助、推动工作的目的。
纪实“三种谈话”。要求领导干部如实纪录对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单位干部职工强化责任、传导压力的提醒谈话,对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分管部门)负责人从严治党责任不力、单位干部职工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约谈,对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单位干部职工严肃批评教育、帮助改正错误、整改落实的纠错诫勉谈话。1至10月,全县各级党组织开展“第一种形态”谈话928人次,其中,提醒谈话855人次、约谈28人次、谈话诫勉45人次。
纪实“四个亲自”。要求各单位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亲自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情况,亲自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亲自检查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亲自上廉政党课情况,做到一事一记,全程留痕。对“四个亲自”落实情况,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适时进行抽查和监督,全面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
对照“二三四”工作要求,县纪委监察局将进一步强化纪实结果运用,把《“两个责任”纪实本》作为履职尽责、检查考核、追责问责的重要依据,对不认真落实全程纪实管理制度的干部,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以强有力的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地生根。(沈鸿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