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坚持惩治腐败力度不减弱 已立案562件

发布时间:2017-11-02 08:29:39   来源:红河州纪委

红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这个目标,坚持铁腕反腐,做到惩治腐败力度决不减弱、零容忍态度决不改变,坚决打赢反腐败这场正义之战。今年1至9月,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共处置问题线索1385件,立案562件,处分517人,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3.3%、18.3%、14.6%。

不打招呼直插基层“查”线索,开展专项检查“找”线索,随机抽查“挖”线索……今年以来,红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增强主动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在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的同时,主动出击,逐步向巡察、专项纪律检查、监督检查等多渠道拓展。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结合实际,建立重要线索集体排查制度、研判制度、交办制度,通过定期召开问题线索排查会议等方式,集中分析研判、集中分类处置,提高线索利用效率,防止线索流失,杜绝有案不查、压案不报。

在发现问题线索能力得到加强的同时,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紧盯“三类重点人”,把握“三个重要时间节点”,规范问题线索分类管理,加强问题线索研判和处置。同时,进一步加强线索管理工作,严格对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纪委实施办法关于问题线索管理处置的规定,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环节,认真落实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对有价值的问题线索实行统一管理,及时跟踪掌握处置进展情况,切实提升问题线索处置能力。今年1至9月,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385件,同比增长13.3%。

红河州还进一步发挥好各级反腐败协调小组的作用,不断完善线索移送、信息共享、应急联动等组织协调机制,增强反腐败工作合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把严明审查纪律与加大纪律审查力度放到同等重要的位置,严格对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把纪律审查的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量纪关、程序关,完善安全审查制度和措施,提高依纪依法惩治腐败能力。同时,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的作用,深刻剖析查处的典型案件,查找问题症结,堵塞监管漏洞。系统整理、充分利用州内查处的违纪干部忏悔录,作为各级党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必学教材,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增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不想腐”的自觉。(洪季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