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石林县纪委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不断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履行执纪监督职责,当好党内政治生态“护林员”。
牵住“牛鼻子”落实责任。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1+7”制度,建立情况报告、检查考核、述廉述责、约谈提醒等制度。出台《石林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实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纪实手册》、《纪实本》405册,不断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对落实责任不力的5名领导干部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8家单位进行督促整改。
用好“纪律尺”筑牢防线。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构建“四种形态”落实机制,将反腐败防线前移,使违纪行为止步于破纪之初。在用好第一种形态上狠下功夫,把落实好第二、第三种形态作为实践“四种形态”的“重头戏”,把实践第四种形态作为推动前三种形态落实的“助推器”,恰当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组织处理、党纪处分等方式及时处理,防止小错酿成大错。1至9月,全县共实践运用“四种形态”处理80人。
高举“问责剑”治庸治懒。坚决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杀手锏”,紧盯“不会为”“懒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突出问题,动真碰硬、查深抓实,努力使有责必担成为共识,失责必究成为常态。1至9月,全县共问责干部47人,其中科级干部4人。对查处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典型案例,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26起36人,把“严”的要求贯穿到管党治党的各个方面,释放了有责必问、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
坚持“零容忍”惩腐肃贪。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以执纪必严、越往后越严为导向,突出执纪监督的特点和重点,紧盯“三类重点人”,把握“三个重要时间节点”,继续全面加大纪律审查力度,重点查处“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救济、民生资金管理使用等领域“微腐败”问题,坚决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和“四风”突出问题。1至9月,全县共立案36件,结案33件,党政纪处分39人,其中科级干部5人。(赵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