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东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通过明确纪律要求、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严肃查违纪问题等纪律要求和工作措施,扎实做好党的十九大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问题整治工作。
明确纪律作风要求。印发《关于党的十九大期间加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监督检查的通知》,《通知》指出,纠正“四风”工作没有“静默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利用会议、媒体、短信等形式,重申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十个严禁”,抓住关键环节,盯住重要部门,严防问题发生,及时教育提醒党员干部切实强化“四个意识”,从严规范言行,守住纪律底线。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县纪委联合组织、人事、财政等部门,成立检查组,深入13个乡镇和部门,重点查处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痼疾顽症以及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做到检查无禁区、全覆盖。
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利用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媒体和网络举报平台等载体,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举报,形成无处不在的监督网络。对检查发现和群众举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实行每天报告制度,对十九大期间发现问题不及时、有案不查、敷衍塞责的乡镇和部门,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严肃查处违纪问题。对在十九大期间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具体规定及“四风”问题的,一律直查快办,一律通报曝光,一律从严处理。同时严肃追究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进一步传导压力,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强烈信号。(刘仕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