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耿马县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层层传导压力,“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抓早抓小,促使落实“两个责任”常态化。
县委带头履行主体责任,积极实践“四种形态”。县委书记、县长分别集体约谈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和政府班子成员,全县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逐级约谈班子成员,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1至9月,县委主要领导约谈下级党组织书记33人次,各级党组织集体约谈班子成员1000余人次。
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深化“三转”,杜绝用处理“少数”问题干部来代替对“多数”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监督管理,杜绝只见“树木”不见“森林”,运用多种方式落实监督责任,确保纪律的刚性约束。1至9月,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4轮(次),重大时间节点监督检查6轮(次),20项重大项目建设和33项重要经济指标责任落实情况检查2轮(次),开展“六个严禁”“小金库”治理检查3轮(次)。县纪委约谈乡镇党委、纪委和各派出纪工委书记29人次,开展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106人次、诫勉谈话5人次。通过监督检查,把党的纪律和规矩真正立起来,挺起来,严起来,不断强化党员领导干部的纪律和规矩意识。
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严管厚爱,治病救人。1至9月,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76人,占比分别为67%、12%、13%、8%。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51人,通过谈话函询、红脸出汗、批评和自我批评,“消除病灶”,拉起防止犯错误的“第一道防线”;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9人,通过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及时“打针吃药”,守住防止犯大错误的“第二道防线”;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10人,通过党纪重处分和重大职务调整“施以猛药”,筑牢防止犯罪的“第三道防线”;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6人,通过“手术动刀”切除“腐败毒瘤”,警醒大多数党员干部,努力避免干部滑入违法犯罪深渊。(刘龙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