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州委针对2016年度全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通报指出的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不到位等问题,深化“两个责任”,层层压实责任抓整改,提出具体整改措施,督促整改主责单位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确保整改方向不偏,任务落实到位。
进一步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以“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为契机,组建州委宣讲团开展主题宣讲、学习培训活动,共举办培训班、专题班24期,4331余人次参加培训。认真组织召开州委常委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坚持把自己摆进去,认真反思白恩培、仇和典型案例及西双版纳州4名厅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带来的教训。制定下发了关于深刻汲取白恩培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教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通知,坚决肃清不良“余毒”,不断净化政治生态。建立提醒制度,提醒州级领导带头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会。建立通报约谈和督查制度,州委主要领导约谈了3个县市、3个园区、68个州直部门负责人。坚持履责报告制度,认真落实相关制度,修订完善了《州委工作规则》《州委常委会议事规则》有关规定。匡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加强超编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整治,共消化高配的县处级职位10个、超配的县处级干部4名、科级干部1086名。严把干部任前“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关”,规范廉政审查工作,严格执行任免干部票决制和干部人事任免讨论回避制度。
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贯彻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坚持“三级集体排查”问题线索制度,严格按照4类方式处置问题线索。今年1至8月全州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信访举报264件(次),处置问题线索184件,谈话函询43件,初核136件,立案123件,结案9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08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坚决防止“灯下黑”,加强对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在全州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开展未结案件清理工作,对2017年1月1日前批准办理的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件进行清理。加大函询抽查复核力度,对2016年列为谈话函询了结的48件全部进行核实。坚持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人,建成景洪市大勐龙镇嘎囡村、勐海县打洛镇曼厂村、勐腊县磨憨镇三个村级警示教育基地,完成改版升级州警示教育基地,创建《清风播客》廉政文化栏目;组织干部到警示教育基地接受教育19批3840人次;组织单位到法院旁听庭审17批1200人次。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继续保持反“四风”监督韧劲,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规范和调整议事协调机构,明确保留的州委议事协调机构93个、撤销19个。今年1至6月,全州会议费支出703.03万元,比2016年同期的816.1万元减少113.07万元,下降13.86%。完善反“四风”重要时间节点监督检查常态化制度。开展“四风”问题问卷调查,查找隐形“四风”表现新形式,将根据调查情况研究集中整治措施,切实开展集中整治。开展公款购买消费高档酒问题集中排查整治,68个州直部门和235个县直部门、乡镇(农场)按照要求开展了自查自纠,重点抽查了52个部门(12个乡镇),发现问题线索2个。坚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全州分5个批次派出107个检查组实施监督检查或随机抽查,共督查了744个部门、27个乡镇、97个酒店(景区),梳理问题线索54条。截至目前,共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7件20人,党政纪处分17人,问责3人。
扎实开展专项纪律检查。制定专项纪律检查方案,建立五项工作机制流程图,集中收集、排查、移交问题线索。截至目前,依托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受理问题线索1364件,排查出十八大以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772件。全州共开展专项检查纪律检查4轮次22次,发现、受理、排查问题线索685个,立案审查6件10人。近两年来共查处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扶贫领域典型案例30件31人。实施旅游市场秩序整治专项纪律检查。召开全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问题分析暨约谈会,对6个责任单位领导进行了提醒谈话,对景洪市、州旅发委等7个责任部门落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进行专项纪律检查。强化责任追究,对落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不力的州旅发委、州工商局和景洪市分管副市长分别给予了诫勉谈话和全州通报的问责。强化作风督查,针对2016年勐海县虚报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被问责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加大对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行为的问责力度。对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不到位的州委统战部、州民宗局党组进行了问责,对其主要负责人和分管领导全州通报问责。对国家林业局驻云南专员办等部门联合检查发现的经营性违法用地和无证、超证采伐林业问题,州纪委对负有主体责任的州林业局2名班子成员和景洪市政府1名分管领导全州通报问责;督促景洪市纪委和勐腊县纪委共对76名相关责任人进行了问责,党政纪立案10件12人。(岩温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