贡山:查找廉政风险点1174个 制定防控措施2606条

发布时间:2017-10-15 08:41:02   来源:怒江州纪委

为加强对预防腐败工作实施科学管理,对潜在的廉政风险有针对性地制定防范措施,在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对廉政风险实施控制,从而最大限度降低腐败风险,今年以来,贡山县纪委监察局及时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认真做好对全县80个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督促监督力度,共查找廉政风险点1174个,制定防控措施2606条。

加强领导,层层负责。按照齐抓共管、分级负责、分类防控的原则,成立了以县纪委领导为组长、各相关部门领导为副组长、成员的全县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了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负总责、分管领导承担领导责任、科(室)负责人承担直接领导责任、本人承担直接责任的层层责任负责落实机制,在组织和制度上保证了全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贯彻落实。

明确责任,严格排查。要求各单位根据职能、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等,重点是排查新进人员、岗位变动人员特别是新进领导班子成员廉政风险点,按照“高、中、低”评定三个等级,认真填写本单位《职权目录一览表》《内部机构廉政风险防控登记表》《个人岗位廉政风险防控表》,进行内部公示后报相关部门,力争做到本单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全覆盖、不遗漏。

加大监督,严格追责。加强对各单位增强廉政风险认识、增强防控廉政风险的宣传教育,使之更加有效地自觉预防腐败,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腐败现象的发生。将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中,做到常抓不懈、抓紧抓好。同时,成立工作组对全县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抽查,做到及时查缺补漏,对因防控制度缺陷、因用人和管理不当、因思想作风等导致的廉政风险问题,严格实行问责追究,防控因监督不力导致的廉政风险问题。(廖建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