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坪: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1至9月立案32件处分33人

发布时间:2017-10-15 08:50:47   来源:丽江市纪委

今年来,华坪县纪委充分准确把握“树木”与“森林”的关系,聚焦主责主业,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集中精力狠抓执纪审查工作。1至9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32件42人,党纪政纪处分33人。

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丽江市纪委纪律审查情况通报办法(试行)》等要求,做到线索处置每一个环节有审批、有着落、有反馈、有监督,确保不积压、不遗漏,严防线索失控、失管和失密。今年来,全县共处置县管干部问题线索31件,采取处置方式69次,其中初步核实27件(次)、谈话函询 7件(次)、了结28件,立案审查7件9人,问责19人,给予党政纪处分8人。

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机构的职能作用,制定出台《中共华坪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制度》《中共华坪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试行)》,强化与司法、检察院等相关业务机构的密切配合,定期分析研判全县反腐败形势,研究指导重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办,整合协调办案力量和资源,确保形成惩治腐败“全县一盘棋”。今年来,协调沟通案件相互转送8件13人。

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执纪审查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与乡镇纪委、部门纪委(纪检组)和派出纪工委、机关内设机构签订执纪审查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31份,层层压实责任。多次召开纪律审查安全工作会议,始终绷紧“安全办案”这根弦,严格落实执纪审查安全各项措施,进一步筑牢安全执纪防线。

强化案件监督检查,认真落实案件监督管理分级督导及督促检查职能,采取县纪委常委挂钩联系乡镇纪律审查工作,不定期对各乡镇执纪审查安全工作进行实地检查,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明确整改时限和措施,确保审查安全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罗德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