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河:严查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问题

发布时间:2017-10-14 09:11:43   来源:红河州纪委

“红河县林业局正科级干部陈雄,违反工作纪律,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于2017年8月28日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这是红河州开展“严禁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专项整治工作,严肃处理违规违纪行为的一个缩影。今年8月以来,红河州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持续深化、形成常态。

本轮专项整治的重要工作内容为,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决策和审批,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投标监管,进一步加强城乡规划管理,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与经营活动监管,进一步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和物资采购等监管,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领域奖金监管,严肃处理违规违纪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分两个阶段开展。在“认真梳理、整改落实”阶段工作中,重点结合行业特点协调解决整改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由主责部门和各责任单位重新再次认真梳理本行业、本地区工程领域存在的问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主责部门和各责任单位既配合好全州新一轮专项整治,又主动开展好本地区、本部门的专项整治和整改工作,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在“深入推进、长期落实”阶段工作中,以每半年开展一次专项整治工作为要求,时间由各县市、各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州级联席会议办公室采取集中开展或分头开燕尾服工的方式,拟定方案,确定整治主题,明确责任分工,量化整治指标,突出整治实效。主责单位和各责任单位突出问题导向,认真查找制度层面存在的漏洞,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签字背书制度,健全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建立健全防止各级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的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工作成效。

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有关行政监管部门做好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督促工作,对主责部门和各责任单位在整治工作中发现和移交的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调查核实和处理,对典型案件通报曝光,依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问责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尹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