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开展谈话函询了结件抽查复核

发布时间:2017-10-14 08:29:49   来源:丽江市纪委

为进一步规范谈话函询工作,强化监督执纪问责。9月以来,丽江市纪检系统组织对2016年以来的谈话函询了结件进行抽查复核。

此次抽查复核紧紧围绕谈话函询是否严格谈话函询标准,是否严格谈话函询办理程序,谈话函询成果运用是否到位三个重点内容展开。

经抽查复核,在运用谈话函询处置问题线索过程中,主要存在纪检干部对谈话函询认识不足,不愿、不会、不敢运用谈话函询处置方式的情况;谈话函询程序不规范、文书不统一,存在各打各吹的现象;在执行集体排查处置问题线索和领导审批上有差距;谈话函询成果运用不到位,主要是被函询的党员干部大部分未在民主生活会或组织生活会上作情况说明和自我批评等四个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针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市纪委明确要求,要进一步强化对《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及云南省实施办法、省市纪委谈话函询相关文件的学习,熟悉掌握谈话函询相关规定,大胆运用谈话函询处置方式;要进一步严格执行问题线索集中排查制,抓实集中研判工作,在使用谈话函询上严格执行“三个可以谈话函询”“三个不能列入谈话函询”的标准;要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审批制,重点就谈话函询方案和相关工作预案、谈话函询通知、谈话函询情况报告和处置意见等环节上层层把关;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谈话函询了结反馈、了结反馈回访登记制,在成果运用上下功夫;要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对接,就建立干部廉洁档案问题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规范谈话函询工作。(奚世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