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昭通市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基层治理,严查“微腐败”,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增强群众获得感。
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严格落实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结合昭通实际,制发了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和《通知》,坚持问题导向,盯住关键环节,常态监督,强化执纪,严肃问责。今年以来,排查扶贫领域问题线索371件,移交处置291件,全市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件54起103人。
严查基层“微腐败”。聚焦涉及扶贫领域项目较多、资金量大、涉及面广、举报频繁、问题突出的地区(部门)作为重点领域,采取专项巡察、检查、督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查快处基层“微腐败”问题。1至9月,全市共受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96件,查处139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24人,问责12人,组织处理19人,移送司法机关13人。
加强社会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积极作用,畅通“五级联动”解决群众诉求工作机制渠道,及时化解群众诉求,1至9月,受理群众诉求23517件,办结23398件。认真组织开展“政风行风热线”工作,倾听群众呼声,接受群众监督,1至9月,上线33期,接听问题168个,回复办结161件,一批批关系群众的切身利益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推广典型经验。总结提炼先进经验,并在全市范围内大力推广,积极推广威信县“村务全透明公开”、绥江县“三务三办”为民服务体系和水富县“阳光基层”经验做法,强化对基层党务、村务、事务的日常监督,推进基层权力规范、公开、透明运行,切实维护群众利益。(黄相维 郑修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