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保山市纪委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密切注意“四风”新情况、新动向,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对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从重、从速处理,坚持不懈刹风正纪,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抓住年节假期等重要时间节点,严明纪律要求,在市级新闻媒体、市纪委监察局网站、《清源》刊物等公布作风建设专项整治举报方式,拓展发现党员干部作风问题的渠道。在春节、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共开展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监督检查800余次,紧紧盯住违反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等问题,对发现问题逐一进行了核实、纠正和处理,狠刹公款吃喝、拜年送礼、滥发钱物、铺张浪费等歪风。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全市公务用车全部粘贴了标识,对违规悬挂或套用军警号牌、违规购置使用超标车进行了清理。
深入开展违规收受“红包”专项治理,对违规收受“红包”、违规发放津补贴、私设“小金库”和大操大办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十八大以来,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3起,涉及110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2人,问责88人。以印发文件和网站公布的方式,对典型问题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严肃清理了超标配置的办公用房问题,严禁新建党政机关楼堂馆所。持续开展党员干部赌酒、赌博“两严禁”整治,开展县乡领导干部“走读”问题整治,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作了及时通报、限期整改,从“小切口”入手,抓实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认真开展“六个严禁”“不作为、乱作为”及作风建设专项整治,清理整顿领导干部在社会组织、企业兼职问题,整治部分市直单位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做到查不清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当事人未处理不放过。围绕市委全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和稳增长、“五网”建设、脱贫攻坚、重大项目、旅游市场秩序整治等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纪律检查,紧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严肃追责,全市累计问责583人。(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