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弥渡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抓具体、盯节点、攻难点,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7件47人,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违纪典型13件。
健全机制,规范日常行为。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弥渡县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弥渡县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弥渡县纪检监察机关对领导干部改进工作作风监督检查的若干规定》《弥渡县领导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工作实行总结报告制度》《弥渡县关于加强调查研究工作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的意见》《弥渡县国家公职人员客事办理暂行规定》等12个制度规定,划出纪律“红线”。领导干部严格执行制度规定,以上率下,用制度规范和约束日常行为,工作作风进一步提升,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
紧盯节点,强化监督检查。抓住关键环节,紧盯元旦、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重申纪律规定、廉政短信提醒、畅通举报通道、开展监督检查等多种方式严防“节日病”。坚持一个节点一个节点的坚守,一个问题一个问题解决。十八大以来,发出廉政提醒短信6000多条次,开展专项检查1058次,检查餐饮娱乐场所121次。扎实推进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清缴违规发放值班费、加班费278万元。
通报曝光,形成有力震慑。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刹风整纪工作责任,保持狠抓作风建设的从严势头。对顶风违纪和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从严查处一起,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在全县范围内13起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十八大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37件47人。(郭太花 陆柳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