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坚持从严管党治党 推进“两个责任”贯彻落实

发布时间:2017-10-10 08:19:08   来源:保山市纪委

党的十八大以来,保山市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守责任担当,坚持从严管党治党,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贯彻落实,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政治和纪律保证。

督促各级党组织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加强党的建设,切实扛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市委常委班子牢牢抓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市委主要领导主动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责任分工各尽其责,层层签订责任书“拴牢”责任。市委常委带头宣讲及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等党纪党规,每年带队检查考核全市各单位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抓实扛牢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切实发挥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作用。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细化各级党委(党组)主体责任清单,制定《保山市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实行“一案双查”,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起追究,领导责任和党组织的责任一起追究,累计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8名领导干部进行了责任追究,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有力促进了责任落实。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以向市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和年度检查考核述责述廉为主要方式,实现处级领导班子成员述责述廉全覆盖。在市、县(市、区)两级媒体开设“书记访谈”栏目,168名党政“一把手”接受电视访谈。加大约谈力度,市纪委常委班子成员约谈下级党政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监察机关负责人,进一步督促各级党组织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