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监督执纪问责助力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显成效

发布时间:2017-10-07 08:00:42   来源:西双版纳州纪委

《云南省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措施》实施以来,西双版纳州纪委主动站位全局、融入全局、服务全局,切实履行专责监督机关的职责,加大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力度,助力旅游市场秩序整治22条措施,督促倒逼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力度,取得了明显成效。

严肃问责,给“关键少数”敲响警钟。认真贯彻落实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把握“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定位,及时纠正和查处党员干部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失责、违纪违法行为。2次约谈涉旅部门负责人、县市党政主要领导和纪委负责人,对100余名旅游系统党员干部、执法人员进行廉政提醒谈话,对州旅发委主任马红、州工商局局长张海燕和景洪市政府副市长陈海平进行了问责。州旅发委、州工商局和景洪市政府三个部门针对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存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组织协调涉旅部门发挥作用不够,综合监管机制运行不畅等涉及到的责任领导,在其职责范围内,未认真履职,工作推进不力,导致了全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效果不明显。同时,依据《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实施办法》和云南省《关于加强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有关规定,对州旅游行政执法支队副支队长张勇、州工商局旅游市场监管科长熊云伟、景洪市旅发委党组书记兼主任杨双桥、市旅发委党组成员执法大队大队长吴涌泉等人进行诫勉谈话问责,对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洪波在全市通报的问责。

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加强部门协作,围绕第二阶段整治工作重点,定期召开成员单位研判分析会,互通信息、分析形势、研究对策,持之以恒地开展整治工作。进一步加强指挥中心、成员单位联动机制建设,实施好“三个一”工作制度,即:一个“周报、十天报和月报”制、一个“每星期分管领导听取一次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一个“每月开一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通过落实“三个一”工作制,进一步加强整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之间沟通交流,充分发挥好“1+3+N+1”的综合监管平台作用,切实发挥联勤联动、联警联处作用。

围绕旅游市场监管职责,针对旅游市场商业贿赂、虚假宣传、无照经营、消费欺诈等突出问题,加大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办力度。8月份以来,景洪市共受理涉旅投诉3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10件,立案调查10件;在检查中发现11家企业存在涉嫌接待团队游客购物的行为,根据有关规定,对违规企业进行查封,并下发停业整顿三个月的通知。州整治办从相关部门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两个专案组,重点对州内54家旅行社、19个傣家村寨、21家涉旅购物店“不合理低价游”、变相安排购物、强迫购物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快处理,找准问题,精准发力,全力推进全州旅游市场秩序整治工作。(岩温扁  岩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