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江城县纪检监察机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大纪律审查工作力度,严查严处违规违纪行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五年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查处违纪案件68件87人,给予党纪处分71人,政纪处分30人,组织处理4人,14人受到双处分,涉及科级领导干部19人。
强化责任抓落实,开创党风廉政建设新格局。先后制定了《江城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江城县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实施办法》《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报告制度》等各项办法、制度。五年来,县委常委会19次听取了县纪委工作汇报,县委主要领导34次听取县纪委工作情况汇报,21次对县党风廉政建设作出了批示,县四班子主要领导分别约谈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分别约谈分管联系部门主要负责人136人次、集体约谈重点单位重点部门班子成员78人次。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326份,对被评为优秀的83个单位进行了表彰奖励,对4个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单位进行了通报批评、限期整改。
正风肃纪不止步,优化干事创业良好环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制定下发《关于严禁国家公职人员参与打麻将、买地下“彩票”等赌博行为的通知》《严禁婚丧喜庆等事宜大操大办或借机敛财的规定》等规章制度。五年来,组织开展监督检查146轮491人次,先后清退了4辆违规借用车辆,221辆公务车贴上了统一标识,全面完成行政机关公务用车改革。清理腾退超标用房1413㎡。全县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同比分别下降9.88%、7.31%和7.22%。
重心下移惠民生,深化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研究制定了农村“三资”“五金”管理办法,对全县7个乡(镇)51个村(社区)548个村民小组集体“三资”进行了全面清理,共清理农村集体资金4052.92万元,集体资产价值12098.7万元,集体资源(山林、土地)180.31万亩,及时发现和整改了存在问题。全县通过“五级联动”平台共受理群众诉求1280件,办结1280件,办结率100%,群众满意率94.3%,基本满意率5.7%,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严惩腐败出重拳,构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建立健全定期分析案情、案件线索集中管理和排查分析等制度,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审计机关的配合,建立健全案件线索通报和定期分析研判机制,整合办案资源,严肃查处各类违纪案件。五年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各类来信来访176件,了结158件、正在办理10件,初核转立案6件,留存2件,了结率89.8%。(李俊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