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元江县纪检监察机关突出主责主业,坚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零容忍、全覆盖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切实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共接受信访举报248件(次),处置问题线索226件,党政纪立案12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21人,移送司法机关19人;因工作不力、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问责干部235人,挽回经济损失783.04万元,广大人民群众深切感受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
传导压力层层倒逼“两个责任”。县纪委出台执纪审查工作考核办法,量化工作指标,考核对象包括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锻造责任链条,层层传导压力。实行县乡纪委统一整合人力资源、专业优势和经验智慧,开展协作执纪审查工作,将全县10个乡镇(街道)和4个派出纪工委(监察分局)联系县直部门分为3个协作片区,每个纪检监察室负责一个协作片区,对所负责片区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行“总承包”,形成工作合力并全覆盖,破解乡镇纪委力量不足、人情干扰、监督执纪问责不到位等难题。十八大以来,县乡两级纪委以排查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零报告为重点,对执纪审查工作不力的单位开展集中约谈5次,启动“一案双查”给予问责7人、组织处理12人;“两个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或调整岗位7人,1个党组织被问责。
聚焦“六大纪律”标尺,保持高压态势。强化反腐败工作组织协调,紧紧围绕党的“六大纪律”,以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两个责任”落实、资金管理使用、干部纪律作风等为重点,加大执纪审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十八大以来,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1件13人;农村危房改造项目工程案件16件21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案件9件11人,教育卫生系统案件5件6人,民政救济社保资金5件5人,林业项目工程4件5人等涉及民生领域腐败问题。给予党政纪处分55人,问责处理8人,经谈话函询给予批评教育等组织处理21人,1个党组织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
通力合作强化反腐协调。充分发挥县委反腐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作用,加强与公检法、审计等单位的协调沟通,做好信息资源共享,拓宽问题线索来源渠道。十八大以来,接收成员单位移送问题线索50件,向司法机关移送案件19件。结合贯彻落实《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意见》,建立纪检监察和司法机关协作机制,及时移送案件线索、通报案件情况、回复办理结果。
突出“微腐败”治理,维护群众利益。以查处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为重点,先后开展集中整治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稳增长促跨越百日攻坚战”专项纪律检查和集中治理“微腐败”专项行动,加大“苍蝇式”腐败惩治力度,共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5件18人;聚焦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共处置扶贫领域问题线索45件62人,立案审查35件43人,给予党政纪处分28件30人,20人因脱贫攻坚工作不力被问责;市县纪委对26起基层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曝光。(苏和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