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中秋将至,为深入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持续巩固深化全县作风建设成果,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江城县纪委就两节期间加强作风建设、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深化认识,压实主体责任。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坚持问题导向,对照六大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坚决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查纠“四风”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紧盯重要节点,层层传导压力,盯牢人、看紧事,一经发现不良倾向苗头,及时“红脸出汗”打招呼。
节前提醒,助牢思想防线。江城县纪委及时下发《关于成立2017年国庆、中秋节日期间加强纪律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及督查组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开展自查自纠,提前打好预防针。通过手机短信、江城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和江城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QQ群发布廉洁提醒,要求党员干部自觉做到“十个严禁”,廉洁过节。同时,积极畅通举报渠道,及时公布监督举报方式,引导社会大众积极参与监督,使“四风”和腐败问题无处藏身。
严明纪律,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重申节庆假日“十个严禁”纪律要求,由县纪委派出3个检查组,采取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的方式,重点对“两节”前和“两节”期间严明工作纪律和落实节庆假日“十个严禁”纪律要求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净化节日风气。此外,还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调研抽查和严禁收送“红包”专项整治两项工作,列入此次节日监督检查内容。
严肃问责,确保风清气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看住老问题,紧盯新动向,解决新难题。对中秋、国庆节日期间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特别是顶风违纪和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在追究责任人责任的同时,对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的,一并严肃追究相关责任。(李俊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