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来,马龙县加大反腐败力度,加快反腐败节奏,掌好监督执纪问责戒尺,共立案查处违纪问题180件,处分235人。
加大力度,提高执纪审查能力。突出执纪审查重点,紧盯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领域,突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纪律审查,坚决纠正“四风”,坚决查处违反党纪政纪行为。在乡镇(街道)执纪审查中,将问题线索简单、具体的及时转送相关乡镇、部门办理,每个问题线索确定一名县纪委常委牵头,及时督办指导,提高乡镇纪委执纪审查能力。全县10个乡镇(街道)纪(工)委均有自办案件,实现了全覆盖。
挺纪在前,精准运用“四种形态”。树立纪严于法、纪在法前、纪法分开理念,在审核事实、证据的基础上,把准用好谈话提醒、党纪轻处分、党纪重处分、组织处理和移送司法机关等方式,既不纵容小节,也不放过大错,做到未病常防、病萌早治、病发快治、重病严治。五年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13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110人,对严重违纪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30人,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45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
有的放矢,发挥巡察利剑作用。2016年以来,县委三轮巡察12个单位4个乡镇(街道),共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等方面的共性问题181个,全部按照程序、如实向被巡察单位进行反馈,并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发现反映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线索28件,其中,移交县纪委21件,立案4件6人,谈话函询了结3件,初核了结8件,发出纪律检查建议书了结1件,5件正在办理中。
党的十八大以来,马龙县纪委接受并处置问题线索279件,共立案查处违纪问题18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35人(其中给予党纪政纪双重处分22人,移送司法机关8人,公检法等机关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47人),涉及乡科级干部31人、一般干部及其他人员150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413万元,以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为马龙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纪律保障。(杨吉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