弥勒:“清单式”督查促主体责任落实

发布时间:2017-09-05 07:34:27   来源:红河州纪委

弥勒市通过细化任务“建清单”、现场督查“对清单”、指导整改“验清单”的监督检查步骤,进一步推动各级党委党组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细化任务“建清单”。建立工作督查清单,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为龙头,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基层党建提升年”履行情况、“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推进情况、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情况、党内政治生活开展情况等方面,确定了37项重点任务,督促各基层党组织抓好责任落实。

现场督查“对清单”。督查采取实地督查、现场查阅工作台账等方式,对照清单对36家党(工)委及市直机关工委下设的79个机关党组织开展工作情况进行逐项督查,通过“面对面”指点问题、“手把手”教开展服务指导,提升基层工作规范化水平。督查采取分级负责制,市级层面出市督查组,对市委直属党(工)委落实责任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市直机关工委派出督查组对下设的各级机关党组织开展工作情况进行综合督查;各乡镇党委派出督查组对下设的各级党组织开展工作综合督查,最后归类汇总建册,为准确掌握各级党组织工作开展情况把好关、握好脉。

指导整改“验清单”。在各基层党组织先自查的前提下督查组再进行专项督查,对完成的工作任务及时收集资料,确保工作年度有目标,每月有任务;没有按时完成的及时反馈情况,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措施,着重查找不严不实和弄虚作假的问题。督查结果纳入年终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通过倒逼责任切实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今年以来,已开展工作综合督查4次,建立问题清单267项,制定整改措施300余条。(明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