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大理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记习近平总书记“一定要把洱海保护好”的殷切嘱托,按照中央和省州关于洱海保护治理的相关要求,强化洱海保护治理监督执纪,为推进大理洱海保护治理工作提供纪律保障。
州纪委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采取断然措施开启抢救模式”工作决策,聚焦州委、州政府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部署,建立分级负责、协调配合、线索移送等监督检查工作机制,及时制定洱海保护治理抢救模式纪律检查办法和责任追究办法。成立了保护治理“七大行动”纪律检查组,下设16个检查小组,分片负责洱海流域16个乡镇的纪律检查工作。重点对各级各部门履行洱海保护治理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监督责任情况开展检查。召开推进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纪律检查工作会议,通报7起责任追究典型案例,研究加大监督执纪力度的有效措施。
年初以来,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督促整改问题908个,约谈工作推进不力责任单位58个、责任人167人,问责党组织4个、失职失责人员37人,立案审查9人,曝光7起典型问题。加强对中央、省州投入洱海保护治理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违规违纪问题。对省政府环境保护督查组交办的49件问题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究责任,问责党组织1个、干部14人,立案审查5人。(艾桂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