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渡:1至8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97人次

发布时间:2017-09-04 07:47:53   来源:昆明市纪委

党的十八大以来,官渡区纪检监察机关积极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不断构建“抓早抓小、抓细抓实”工作新格局,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今年1至8月,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处理97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73人次,占75%。

教育在先、提醒在前。综合运用约谈诫勉、函询提醒等手段,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打招呼,通过手机廉政短信、“廉韵官渡”公众号、“官渡区纪委”微博等载体,打造“掌上廉政”“指尖反腐”纪律教育新模式。对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教育党员干部敬畏纪律、敬畏权力、严守规矩,警示教育党员干部坚守底线,不触红线。

强化监督、加强检查。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抓住“关键少数”,加强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执行中央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重点工作推进等方面的日常监督检查,做到关口前移、及时介入。加强对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情况、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落实情况等方面的监督检查,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对发现问题的单位进行通报,依纪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认真执行干部容错纠错机制,激发和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围绕六大纪律,用纪律的尺子丈量党员、干部的行为。通过分类约谈教育,对轻微违纪的,区分时间节点、问题性质、认错态度等有针对性的组织约谈,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真正认识错误,及时纠正错误,切实吸取教训。

从严执纪、动辄则咎。坚持把有案必查、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落实到监督执纪各个环节之中,以“零容忍”态度严查严处腐败行为,不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强烈信号,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极少数,绝不姑息、坚决惩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消除害群之马,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1至8月,全区共立案28件,处分22人。(王俊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