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禄丰县纪委坚持节奏不变、力度不减,聚焦主责主业,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始终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1至8月,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101件,立案43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9件39人,有效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聚焦扶贫领域,严查违纪行为。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的通知》,建立按月抽查工作机制,制定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机制,按月组织对1个贫困乡镇、9个贫困行政村、12个建档立卡贫困行政村进行抽查;组建9个检查组,重点对与县委、县人民政府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的28家重点单位履行主体责任进行检查;每两个月围绕问题清单开展监督检查,召开县纪委常委会分析研究,督促整改问题;协助县委与14个乡镇、17家县属部门党政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扶贫专干(联络员)开展约谈126人次,通报17个方面存在问题,为实现脱贫攻坚目标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落实“三个助力”,维护民生民利。把落实“三个助力”作为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切入点、突破口和主抓手,聚焦脱贫攻坚重点任务,组织开展大起底大排查,找准“病灶”对症施治,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关键部位”、紧追“突出问题”,综合采取日常检查、重点督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县纪委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牵头抓总作用,从扶贫、环保、市场监管、住建、国土等职能部门抽调专人成立联合工作组,由常委带队,定期深入乡(镇)和部门、企事业单位、社区村组,组织开展交叉检查和专项整治行动,发现问题现场整改、现场纠正并跟踪问效,确保“三个助力”落到实处。
深化作风建设,筑牢思想防线。先后印发《关于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廉洁过节的通知》《关于五一端午期间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确保风清气正的通知》等文件,及早严明纪律规矩,开展明察暗访3次,对责任落实不到位的4个单位、违反工作纪律的4名干部、违反会议纪律的7个单位、11名干部进行了通报批评和责任追究。深入开展 “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小金库”问题等专项整治,督促从严从紧从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全面查偏纠正专项行动发现问题整改到位,清理腾退超标办公用房546.63平方米。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对违反工作纪律、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等问题的10名干部和2个集体进行了问责。
强化警示震慑,形成治本效应。建立常态化通报机制,先后通过文件通报、网站曝光等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各类典型案例6起,督查问题通报3期28个,“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警示教育功效充分彰显。全面推行村级“三资”代理服务制度,将县级下拨的所有扶贫资金纳入乡(镇)“三资管理”专户,实现“一个漏斗向下”,强化自上而下的过程监管和自下而上的审批监督,有效规避了现金流转,防范了廉政风险。突出强化基层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在村(社区)建立推行廉政教育、挂牌上岗、便民服务、民主决策、“三资”管理、述职述廉、党务村务公开、村民纳谏等“八项制度”,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在基层落实。(龚雪净 李振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