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甸:建立纪律审查交叉协作机制 立案审查34件41人

发布时间:2017-09-01 07:32:06   来源:昆明市纪委

“以前查办案子,总是碍于情面,工作难以开展。现在通过交叉协作办案,既便于沟通交流、联合协作,又便于互相监督、互帮互促,乡镇纪委业务不精、力量有限等问题也都迎刃而解了。”金所街道纪工委书记表示。

为打破乡镇行政区域界线,整合基层办案资源,寻甸县制定并实施了《在乡镇(街道)和村(居)委会系统建立分片协作巡查工作制度》,遵循“区域相邻、就近整合,优势互补、增强合力,回避关系、有利工作”的原则,把12个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划分为3个办案协作区,推行“上下协同、左右联动、交叉办案”的联动工作机制,变“一根绳”为“一股绳”,变 “分散作战”为“合力攻坚”,提升了乡镇纪委办案的水准和质量。

据了解,各协作区由一名县纪委副书记担任组长,明确县纪委3个纪检监察室具体对口联系,负责具体的办案及业务指导工作,采取集中开会、电话联系、下乡走访、派驻指导、专项督查等方式,全力保障基层纪检检察机关的纪律审查工作。在执纪审查工作中,坚持人员统一调动划拨、发案单位回避、相互交叉回避、人情交织回避原则,尽可能消除办案过程中的“人情阻力”,让基层纪委执纪严起来。

通过异地交叉巡查的模式定期对“两个责任”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作风建设情况、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整改落实等情况进行交叉检查,查找差距,相互监督。推行责任捆绑与督查指导并行,防止线索因乡镇纪检干部熟人多、圈子小等原因跑、冒、滴、漏。同时,以执纪审查为切入点,注重以案代训、以老带新,让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在异地审查、协作办案过程中迅速掌握线索捕捉能力、谈话取证能力、突发状况应急能力等,切实加大对基层纪委自办件的督促和指导力度,联合办案,弥补力量不足,确保执纪成效。

今年以来,办案协作区对乡镇纪委办理的18件案件进行了全程指导,对其中的6件自办件由对口纪检监察室抽调相关人员组成联合调查组直接查办,有效提升了线索的处置质量和初查成案率。截止目前,寻甸县各级纪检检察机关立案审查34件41人,其中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立案25件31人,占立案审查总数的73.5%,12个乡镇(街道)纪委均实现了自办案件“零”的突破。

“通过片区交叉协作办案,一方面能够有效避免因‘当局者迷’而导致思路同化、监督缺位,另一方面也有效避免了‘权利干预’‘人情执纪’等现象的发生,有效防止‘关系案’‘人情案’的出现,有利于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增强纪检监察机关审理案件的公信力。”县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董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