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针对存在问题加强廉政风险防控 建立防控长效机制

发布时间:2017-09-01 07:28:37   来源:大理州纪委

为切实解决当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存在的风险点排查不准、重点不突出、措施不具体、工作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整改要求。近日,大理州纪委对进一步改进和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此次开展改进和深化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以权力监督制约为核心,积极拓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工作领域,切实加强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和后期处置,建立健全权责明晰、流程规范、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实现廉政风险防控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

此次工作突出准确排查风险、明确风险等级、完善内控机制三个环节。工作实施主要对象为全州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从事人、财、物管理和有执纪执法、行政审批权等工作岗位的人员。工作中,突出防范工程建设、用地拆迁、产权交易、政府采购、司法、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方面的廉政风险。突出管人、管财、管物等重点岗位的监督。突出对项目立项、审批、招标、预算、决算、变更、验收等重点环节进行全程跟踪监督。突出各单位“一把手”和掌握人事、执法、司法、审批、监管等权力的领导干部作为重点对象,规范用权行为。

大理州纪委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认真排查廉政风险,2017年11月10日前填写上报《大理州改进和深化廉政风险排查防控情况报告表》进行备案,严格建档管理,并将工作开展情况列入年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对搞形式主义、风险排查走过场、防控措施不管用,导致发生违纪违法案件、造成不良影响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杨银鉴  杨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