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丽江市紧紧围绕“加强领导是根本,精准扶贫是要义,增加投入是保障、各方参与是合力、群众参与是基础”的目标要求,出台《加强脱贫攻坚常态化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问责工作,层层传导压力,以“零容忍”整治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加强脱贫攻坚工作力度,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市委、市政府印发《丽江市脱贫攻坚“八个责任主体”责任清单》,实行“清单式”监督检查,责任清晰,各负其责,进一步明确各部门和党员领导干部脱贫攻坚责任,补齐工作短板,整合扶贫资源,形成攻坚合力。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能定位,督促各相关部门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确保各项扶贫任务落到实处。
坚持问题导向,紧盯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重点对贫困识别和退出不精准、易地扶贫搬迁政策执行有偏差、扶贫资金使用管理不规范、分层分类施策不到位、“挂包帮”和驻村扶贫工作不扎实等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对各级党委、政府和业务主管部门落实脱贫攻坚责任不力的,及时约谈相关责任人。2017年以来,丽江市纪委书记对16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约谈。
严格执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重点围绕“两明确、三到位、四不准”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与扶贫、发展改革、审计、住房城市建设、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责任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脱贫攻坚违纪问题线索移送工作机制。高悬问责利剑,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对利用扶贫资金、政策搞“政绩工程”的,对扶贫工作不扎实、脱贫结果不真实、发现问题不整改的严肃问责。截止目前,对脱贫攻工作中失职失责的23个单位进行责任追究,问责60人,通过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对脱贫攻坚中违纪违规行为“零容忍”,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加大对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进行排查,重点查处虚报冒领、优亲厚友、雁过拔毛、强占掠夺等行为,套取骗取、挤占挪用、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等行为,对胆敢向扶贫资金财物“动奶酪”的严惩不贷。1至7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问题41件,查处54人。(谭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