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峨山县纪委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对拟提拔、重用、评先评优干部及单位出具的个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把好“廉政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评优”,坚决把为政不廉的人和单位挡在“门外”。
对提拔重用、平级交流到重要岗位的干部进行廉政审核外,还对全县各类表彰奖励、评先评优、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拟晋升职级人员等进行廉政审核。审核内容涉及被审核人、单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的情况、遵守廉洁自律规定情况、信访举报及查处情况等。
制定严格规范的廉政审核程序,在收到县委组织部门或其他部门征求廉政审核意见表后,由组织宣传部牵头,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审理室、纪检监察室分别根据本室掌握被审核对象的情况,提出审核意见,涉及干部配备或人数较多的批次,经县纪委常委会集体审议,加盖公章出具书面审核意见进行回复。
建立完整的审核台账,组织宣传部会同纪律审查部门根据呈报单位、审核事项、审核时间,审核情况建立审核台账,存档备查,以有效强化跟踪落实。今年以来,共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26个单位565人(次),排查出“带病”干部10人,对1人提出暂缓提拔建议,对2人提出不宜评先评优和外出疗养意见。(杨建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