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教育+监督+惩处”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探照灯”作用

发布时间:2017-08-23 07:26:07   来源:昆明市纪委

今年以来,富民县纪委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主业,通过教育、监督、惩处并重措施,充分发挥纪检“探照灯”作用,努力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生态,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

教育在先,预防在前。县纪委充分利用“互联+”新兴宣传教育模式,通过手机微信、微博、短信、手机课堂、廉洁课堂、廉政党课等平台,大力宣传党纪党规和党的方针政策,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教育,发布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信息300余期,编发廉政提醒短信8期4800余条,组织800余名党员干部到省警示教育基地、市纪律教育基地、县看守所等地开展警示教育。开展“第一种形态”谈话596人次,干部任前廉政谈话94人次。用身边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坚持抓早抓小、预防在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促进党员干部明规守纪。

监督到位,严督实查。县纪委加大监督检查和明察暗访力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问题。今年以来,持续开展“不作为、乱作为”“收受红包”、纠正“四风”问题、涉企收费清理、整治公款消费高档白酒、纪律作风整治等内容专项纪律督查,开展明察暗访与专项纪律检查18轮次,形成专项检查报告8份,发出情况通报2份,查出“不作为、慢作为”问题8个,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工作不到位的10名责任人进行诫勉约谈。通过严格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问题,使违纪者止步于“破纪”之初。

惩处严厉,追责问效。全县各级纪检干部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抓实主业主责,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基层“蝇贪”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健全问题线索排查和移送查处机制,1至7月排查问题线索45件,其中,开展谈话函询22件27人,党政纪立案审查23件26人,挽回经济损失38万元。严格按照《问责条例》进行问责问效,上半年问责4件10人。将典型事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通报今年查处的县内典型案件14起,教育广大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引以为戒。始终发挥好纪检“探照灯”作用,保持惩治腐败和“蝇贪”的高压态势。(陈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