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建廉政档案 促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发布时间:2017-08-22 07:40:45   来源:文山州纪委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内监督,健全完善领导干部监督管理机制,近年来,文山州通过建立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对全州各级领导干部廉政情况实行常态化记录和动态化管理,及时掌握干部动态信息,强化教育、管理和监督,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

该州纪委将全州8县(市)、州属106家单位,1047名处级领导干部列为廉政档案建设对象,对领导干部个人基本信息及2009年以来收到的信访举报以及受到的党政纪处分、组织处理、问责等情况进行详细分类录入,其所反馈的动态信息将作为领导干部考察、推荐、考核、评价以及职务任免、岗位调整、党风廉政审查的重要依据,成为干部任用的“体检表”。同时,州纪委将全州8县(市)24名纪委副书记纳入廉政档案内,并逐步实行动态管理,由州纪委信访室每季度更新信息,实现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常态化。

各县(市)按要求建立健全县(市)管干部廉政档案,文山市出台《建立全市科级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工作实施方案》,从建档对象、内容、职能职责、工作步骤等方面;西畴县探索建立领导干部电子廉政档案工作,将县管在职在岗的乡科级干部(含非领导职务)全部纳入建档对象;砚山县稼依镇出台《干部职工廉政档案管理办法》,规定对镇机关每名干部职工、直属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建立个人廉政档案,一人一档,内容涵盖履历类、履职类、自律类、奖惩类、信访类、其他类六个方面。

注重廉政档案管理和践行运用“四种形态”有机结合。根据档案动态信息内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对于未发现有任何违纪违法问题的领导干部,坚持每年不少于两次廉政谈话;对于发现有违纪违法苗头性问题的,及时开展提醒约谈限期纠正;对于发现有轻微违纪违法问题的,追究相应的纪律责任或进行组织处理;对于发现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从严从重追究纪律责任,涉嫌违法犯罪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李万辉 罗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