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丽江在全市组织开展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调研抽查工作。
抽查工作由各级纪委、派驻(出)机构牵头组织,协调财政、审计、发改、人社、税务等部门,采取自上而下、逐级组织与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法组织实施。重点对所属地区、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及纪委(纪检组)进行调研抽查。
抽查工作分为调研抽查准备、实地调研抽查、汇总、移送和情况报告、处置问题线索、集中通报有关情况等五个阶段开展。实地调研抽查由市级纪委、市直纪委(纪检组)、县(区)纪委、和乡(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四个层面组织实施。抽查结束后,各级纪委、派驻(出)机构及时汇总有关情况,并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及时督促整改,坚持严查快处,及时对调研抽查中发现的疑似问题线索进行核查,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
抽查工作中要求各级各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澄清模糊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以更加有力的举措狠抓作风建设,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在全市落地生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专责机关职责,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一批问题、整治一批问题、查处一批问题、曝光一批问题,推动出台和完善一批制度规定,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市纪委将对各地各部门调研抽查情况进行集中通报,对组织不力、发现不了问题、问题处置不力的,将倒查责任,严肃问责追责。(付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