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完成问题线索管理处置自检自查工作

发布时间:2017-08-17 07:36:45   来源:大理州纪委

近日,大理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重点围绕集中管理、集体排查、动态监管、及时报告、全程留痕等关键环节开展问题线索管理处置情况自检自查,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通过自查,全州各级纪检机关,特别是少数派出(驻)纪检机构,乡镇一级纪委还存在未指定专人管理问题线索,信访问题与问题线索混同管理;有的地方未建立问题线索电子台账,动态管理跟不上;少数地方未严格执行问题线索集体排查制度,存在领导分级审批处置的情况;处置过程不规范,审批、经手签名不完备;谈话函询、初核处置过程中,少量存在超过时限要求仍不能办结;交办督办跟踪通报进展情况力度不够;处置材料归档不规范、不及时等问题。

针对自检自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各级纪委及时制定整改措施,并明确整改时限;认真学习贯彻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省纪委实施办法,结合实际完善工作制度;严格执行问题线索集体排查,规范审批程序;聚焦主责主业,问题线索与普通信访区分管理,按规范要求指定专人管理问题线索,建立台账、动态更新对账;加大交办督办件跟踪力度,及时掌握报送有关情况,处置材料及时整理归档。(杨松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