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5日,全省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丽江市及时召开四届市纪委第31次常委(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贯彻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会议原文传达学习了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陆俊华同志的讲话,对丽江市开展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研究、再部署、再落实,进一步层层传导压力、压实责任、强化措施、明确要求。
会议指出,丽江市民族众多贫困面大,脱贫攻坚任务艰巨复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纪委、省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提高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认识,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要求上来,全力推动脱贫攻坚进程。
会议强调,丽江市纪检监察机关在推进脱贫攻坚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部分县乡纪委落实“三转”要求不到位,对“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能定位把握不准,聚焦主责主业不够,执纪审查力度不够;开展脱贫攻坚专项纪律检查有时还浮在面上,对扶贫工作政策措施熟悉了解不够,聚焦检查重点不够,集中检查多,明察暗访和专项督办少,主动挖掘问题线索不够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以整改。
会议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层层压实责任,实行脱贫攻坚履责约谈提醒制度、快查严处脱贫攻坚领域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督促引导村务监督委员会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加大干部纪律作风的考核和问责力度,严格执行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五项工作机制,把脱贫攻坚任务落实情况作为深化政治巡察的重点,完善脱贫攻坚纪律检查常态化工作机制,严惩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市纪委成立的6个专项督查组要分阶段、分重点强化对脱贫攻坚领域政策、项目、资金等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并对全市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落实脱贫攻坚政策措施和存在问题的整改工作进行全覆盖、高频率的监督检查;要采取不打招呼、不定路线、不定时间、不定农户、直接进村入户、走访群众、查阅资料的形式进行抽查;要紧盯贫困对象识别不精准的10个方面问题,督促各县区、各乡镇、各部门坚决完成好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任务。对没有履行工作职责,不能发现问题或问题整改不力的,实行“一案三查”,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同时倒查有关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有关人员的监督责任。(卢朝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