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西双版纳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严格规范问题线索的受理、处置和集体排查,认真落实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全程留痕等相关工作,做到了问题线索管理底数清、情况明、处置规范到位,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逐步实现规范化、科学化。
依规集中管理线索。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对同级党委管理的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在执纪监督、执纪审查中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规定送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或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分办;对集中管理的问题线索及时分类摘要提出分办建议,按程序审批后移送承办部门。
坚持集体排查制度。承办部门在规定时限内提出问题线索处置方案。坚持问题线索“三级集体排查”制度,先由承办部门召开室务会分析排查,按照四类标准提出处置建议;再由分管领导召集专题研究提出处置意见;最后提请书记专题会集体审慎处置。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汇总排查情况,按程序呈报至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送。
做好动态监管工作。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和承办部门均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做到动态更新、定期对账。同时,履行督促办理职能,及时掌握问题线索办理进展情况。
及时报告重要线索。对反映同级党委委员、纪委常委,以及所辖地区、所辖部门主要负责人的问题线索,均按要求上报上级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和联系纪检监察室。
全程留痕归档备查。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和处置严格履行相关审批手续,各环节均由经手人员签名,全程登记备查,问题线索处置材料均按要求进行归档。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能做到情况明、数字准和责任清,实现了动态“清零”。
据了解,十八大至今,全州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1012件。其中,拟立案627件(次),初步核实783件(次),谈话函询173件(次),了结382件。(蔡毓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