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1至7月作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426人次

发布时间:2017-08-09 07:48:47   来源:怒江州纪委

今年以来,福贡县纪委监察局进一步严明组织纪律,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廉洁关,狠抓“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目前,共作出党风廉政意见回复426人次。

在收到相关部门函件后,形成廉政鉴定表,后由信访室、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审理室、案件监督室、纪检监察一室二室,对照征求意见函名单围绕信访举报、诫勉谈话、问责、立案、受处分情况等重点内容进行审查,严格回复时限和要求,对审核情况签字背书,确保意见回复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实效性。

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过程中,坚持有“病”说“病”、有“患”言“患”,该取消资格的取消资格,该深入调查的深入调查,该立案审查的立案审查,逐级审核,层层把关,力求全面、客观、准确地写出回复意见。

建立健全责任倒查追究机制,严把责任关。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廉政把关责任倒查追究机制,对廉政审查中履职不到位、虚于应付、弄虚作假等,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对“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中隐瞒或夸大事实、弄虚作假,造成审查结论失实的,加大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追究;对玩忽职守、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不仅查处当事人,而且问责责任人。(何建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