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红河州委制定下发《关于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着力整治“村霸”及庸懒滑贪“四类村官”问题的实施方案》,旨在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着力整治“村霸”及庸懒滑贪“四类村官”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方案明确,重点整治干扰基层政权,通过“拳头”、欺骗、贿选等手段插手选举,争当村干部或扶植代理人,插手基层公共事务;欺压村民百姓、强拿硬要、寻衅滋事,甚至雇黑佣黑形成帮派势力;破坏经营秩序,在土地流转、矿产开采、工程建设、客货运营等过程中暴力打压竞争对手,在农副产品批发、建筑材料等各类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取保护费,破坏正常经营秩序;侵占集体资产,非法侵占、骗取国家项目资金,非法占有集体土地、矿产资源;农村宗族势力依仗人多势众,恃强凌弱、横行霸道、危害一方;以威胁或各类手段组织煽动群众从事或参与违纪违法活动,严重干扰破坏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等“村霸”问题。同时,重点整治服务群众能力弱,工作方法简单粗暴,工作落实不力,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工作消极应付,敷衍塞责,干事创业激情不足,服务群众意识淡薄,不作为、乱作为;工作上推诿扯皮,办事效率低下,弄虚作假,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自我要求不严,吃拿卡要、贪污腐败,与民争利,侵害群众利益等庸懒滑贪“四类村官”。
为进一步抓好整治工作,红河州成立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分别由州纪委、州委组织部、州委政法委、州信访局、州公安局、州民政局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担任成员。其中,州纪委对查实的“村霸”及庸懒滑贪“四类村官”违纪问题将严肃处理,并适时通报曝光;对“村霸”及庸懒滑贪“四类村官”问题整治不力的地方,严肃问责相关党员领导干部。
红河州要求,各县市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坚持原则,动真碰硬,依法严厉打击,坚决抓好整治工作;各乡镇党委和村党组织要坚决杜绝“老好人”思想,充分发挥情况熟悉的优势,强化执行力。对整治工作走过场、不作为的,将严肃通报批评;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将严肃追究各级党政主要责任人责任。
据悉,本次整治工作分迅速研究部署、深入宣传教育、全面摸底排查、依法依纪整治、健全完善机制等步骤进行,将于2017年11月20日完成。(尹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