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江:对4家基本合格不合格单位责任制整改情况复查验收

发布时间:2017-07-26 07:35:17   来源:丽江市纪委

近日,丽江市纪委派出3个工作组对2016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中评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市工商局、泸沽湖管委会、市卫计委、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等4家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复查验收。

复查验收主要内容为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的情况;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实施办法,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点工作的情况;针对本部门存在的突出问题,召开党委(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差距、分析原因、制定措施、明确责任、完善制度、整改落实的情况。

在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复查验收组通过组织召开复查验收工作汇报会,听取被复查单位的整改情况汇报;对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查阅整改工作的相关痕迹资料,重点查阅整改方案、整改措施、整改总结、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民主生活会、建立完善相关配套制度等资料;开展延伸复查工作,抽查1至2个科室和下属单位了解掌握相关情况等进行全面复查验收。(白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