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川: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27起处理61人

发布时间:2017-07-25 07:35:17   来源:大理州纪委

十八大以来,剑川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精准对焦、直击要害,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截至目前,全县共查处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7起,给予党政纪处分61人。

聚焦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征用、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惠农政策落实,以及脱贫攻坚、“五网”建设,剑湖水环境保护治理、提升人居环境、救灾救助、社会保障等领域。重点查处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克扣群众财物、拖欠群众钱款等突出问题;强占掠夺、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截留私分、优亲厚友等重点问题;作风粗暴、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执法不公,公款送礼、挥霍浪赞、私设“小金库”、滥发补助、利用婚丧喜庆借机敛财和赌博、拉票贿选等违纪问题。将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县委巡察工作重点,公开通报曝光一批典型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

针对基层工作实际,强化执纪审查措施。以乡镇为单位开展问题线索大排查、大起底,确定2个乡镇为重点整治乡镇;在提高乡镇纪委自身业务能力的同时,实行县纪委常委挂钩联系乡镇“总承包”工作制度,实行乡镇内审和交叉审计相结合,开展专项审计,形成立体式、全方位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工作格局。(李红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