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八届迪庆州委常委会召开第23次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会议审议了《迪庆州贯彻落实〈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云南开展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的整改方案》《中共迪庆州委常委班子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迪庆州“谁分管谁谈话”工作办法(试行)》《迪庆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及决策纠错实施办法(试行)》。
会议指出,今年中央第十一巡视组对云南省开展了巡视工作“回头看”,提出了明确的反馈意见,省委已下发整改方案要求各州市对照执行落实。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其实质和根源还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站位、政治意识、政治纪律问题,是党组织功能发挥问题。全州要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的具体行动;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彻底肃清白恩培、仇和等余毒的有力举措;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契机;坚持把巡视整改作为推动全州跨越发展和长治久安的强劲动力,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对云南的发展定位和要求,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加快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努力使全州各方面工作更加符合中央和省委的精神,符合迪庆实际,符合全州各族群众意愿,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会议要求,要扎实推进全州整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充分发挥好巡视工作的“利剑”作用,着力建设全州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全州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全州巡视整改工作负总责,负责总体工作领导和督促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好统筹协调职责,定期收集工作情况并上报;各专项工作小组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牵头责任领导和单位要尽快召开专项会议研究具体落实措施,把工作布置到位,把责任落实到人。在推进过程中对整改方案要再细化、再部署、再研究、再落实,确保重点问题的整改取得突出成效。要建立健全督查制度和整改项目销号制度,定期开展督查,确保整改一项、销号一项。对整改落实工作消极怠慢、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问责,确保全州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会议强调,党风廉政建设是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州委常委班子要继续加强对全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统一领导,进一步落实好主体责任,选好用好全州干部,坚决防止在选人、用人上发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要继续深化作风建设,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工作机制,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要继续加强领导并支持纪检部门开展纪律审查工作,坚持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要强化廉政教育,把反腐倡廉纳入全州党的思想宣传和干部教育培训内容,使纪律教育经常化、制度化,通过大力宣传正面典型和反面案例的警示教育,树立廉荣贪耻正确社会价值导向。要加强对巡视联络工作的领导和发现问题的整改,积极支持省委对全州的巡视工作,做好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对全州干部个人的违纪违法问题要做到从严惩处,形成强大震慑力,着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政治氛围。
州委常委出席会议。州人大常委会、州政府、州政协主要领导列席会议。(杨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