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民:严督实查 上半年问责4件10人 立案审查21件24人

发布时间:2017-07-23 20:41:26   来源:昆明市纪委

“真没想到会被问责,主要是对自己放松了要求,没有认真履行好环保监管职责,我今后一定严格要求自己,对工作认真负责,同时监督好分管部门人员认真履职,不会再犯这样的错误。”这是近日受到书面检查和通报批评问责处理的一名环保干部所说。

今年以来,富民县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以“严”字贯穿监督执纪全过程,通过“三严”措施,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上半年开展“第一种形态”谈话596人,问责4件10人,立案审查21件24人,有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县纪委加大监督检查力度,认真查找违纪违规问题,聘任特邀监察员6名,加大政风行风监督力度,注重抓早抓小、治病救人。今年以来,持续开展“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整治,开展明察暗访与专项纪律检查17轮次,形成专项检查报告8份,发出情况通报2份,查出“不作为、慢作为”问题8个,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工作不到位的10名责任人进行诫勉约谈。通过严格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问题,使违纪者止步于“破纪”之初,防止党员干部由轻微违纪发展到严重违纪甚至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自《问责条例》实施以来,县纪委规范问责程序,认真按照程序和要求进行调查核实,严格问责问效,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上半年问责4件10人,其中,4个村党总支书记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被通报批评问责;2名环保责任人因不认真履职,环保工作监管不力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和通报批评问责;2名干部因业务指导不力、工作不认真负责导致项目投资超概算被通报批评问责;2名工作人员因护林防火工作不力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和诫勉谈话问责。问责的同时,将典型事例进行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教育广大党员干部遵规守纪,引以为戒,及时治歪风、树正气、扶“歪树”。

严格按照《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开展执纪审查工作,制定《富民县纪检监察机关2017年度纪律审查工作管理办法》,以制度保障执纪过程的公正廉洁。积极探索执纪审查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坚持反腐肃贪“零容忍”,突出“三种人”“三类案件”的审查,更加突出对违反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审查。认真开展扶贫领域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小官大贪”、侵占挪用、虚报套取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上半年排查问题线索42件,其中,开展谈话函询21件26人,党政纪立案审查21件24人,涉及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8件,扶贫领域立案审查2件,挽回经济损失38万元。通过严惩违纪违规者,“治病树、拔烂树”,有效保护好党员干部这片“大森林”,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陈金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