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0件25人

发布时间:2017-07-22 07:49:15   来源:保山市纪委

今年来,保山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全面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各项职能,强化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惩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不断提高群众在反腐败工作中的“获得感”。

畅通群众诉求举报渠道。充分利用省、市、县、乡、村“五级联动”监督平台、全市脱贫大数据平台和市、县两级网络举报平台,完善“来信、来访、来电、互联网络”信访举报体系,畅通群众举报渠道,收集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发布《关于受理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的公告》,向社会公布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的受理范围及举报电话、举报网站、通信地址等,对经查实的扶贫领域信访举报问题,一次性给予实名举报人现金激励。今年来,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1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5人,点名道姓通报5起,移送司法机关9人。

紧盯基层干部工作作风问题。着力整治工作作风不实问题。对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部分县(市)级主管部门、乡镇、村组干部作风漂浮,政策执行偏差,审核把关不严,将不符合规定条件的105户家庭纳入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违规发放补助资金100多万元的问题,严肃追究了82名相关责任人责任。着力整治截留挪用、冒领私分、套取骗取群众低保金的问题。如:隆阳区瓦房乡党西村副主任周树杨,利用负责农户低保业务的便利,以欺骗的手段截留他人低保卡并冒领他人低保资金共计7100元;周树杨被给予留党察看一年处分,并依法罢免其党西村副主任职务。

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昌宁县纪委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纪检委员对村级集体资产及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职责,推进了村集体资产及资金管理工作规范化发展。龙陵县纪委采取全面“体检式”排查,切实加强对基层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配合民政部门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作用,深入推进党务、政务、村(居)务公开,用好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机制,筛选排查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施甸县纪委广泛动员和组织村民参与民主监督,特别是对于农民关心的农村低保、危房改造补助、扶贫小额贷款发放情况等进行严格监督,使扶贫惠农政策的落实做到公开透明、程序合法,确保农户真正受益。

开展扶贫领域违纪问题查办督办。对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抓住不放、深挖细查,坚持“快”字为先,快收、快阅、快处,坚决杜绝信访举报件积压、搁置,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涉及的所有问题线索实现“动态清零”,坚决遏制扶贫领域腐败现象。同时,印发《关于集中开展全市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查办督办专项行动的通知》,保障脱贫攻坚各项政策落到实处。及时制发了《关于报送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统计表(月报表)的通知》,对各县市区、园区收到反映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件的处置、办理作了具体要求。今年以来,受理涉及扶贫领域信访举报1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人。(杨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