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市:强化洱海保护监督执纪 问责21人立案审查8人

发布时间:2017-07-22 07:35:31   来源:大理州纪委

“开展专项纪律检查383次,督促整改问题272个,约谈工作推进不力干部124人次,问责失职失责干部21人,立案审查8人”。这是大理市纪检监察机关晒出的今年上半年洱海保护治理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成绩单。

省委书记陈豪2016年11月作出“采取断然措施、开启抢救模式、保护治理好洱海”重要批示后,大理州市党委、政府全面贯彻落实批示精神,迅速在洱海流域启动实施洱海环境综合整治及洱海保护治理“七大行动”。大理市纪检监察机关及时跟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助力洱海保护治理攻坚战,用铁的纪律守护高原明珠——洱海。

大理市在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紧紧围绕洱海保护治理决策部署,制定监督执纪问责方案,加大对失职失责干部的监督检查。先后出台洱海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为官不为”专项整治方案、检查考核及责任追究办法,不断健全工作体系和完善工作机制,校准工作靶心,严格监督执纪问责。坚持以促进干部履职担当为突破口,划定责任清单、监督清单、负面清单,以责任清单督促部门和人员按照工作任务、工作分工、完成时限认真履职尽责,以监督清单找准监督事项、监督对象和监督重点,以负面清单强化纪律措施,严查干部违纪违规行为。建立联合监督和信息共享、整改事项跟踪问效、监督检查定期通报、为官不为线索移送和责任追究“五项机制”,施行督查督办与效能评价“双轮驱动”,划出纪律“红线”,对不履行、不担当、不整改的人和事“两个绝不放过”,以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推进洱海保护治理工作落到实处。

同时,大理市还采取一次一授权、一次一方案的工作模式,加大洱海保护专项纪律检查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对责任干部在落实“河段长”制、“两违”和“两污”治理等整治工作中不作为、不担当的行为严格追究责任,加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践运用,以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架设纪律线,推动洱海保护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通过深入开展洱海保护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为洱海保护治理攻坚战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障。1至5月,洱海水质综合类别均为Ⅱ类,6月综合水质为Ⅲ类,洱海水质正朝着积极、正向性趋势发展,洱海保护治理工作取得阶段性初步成效。(大理市纪委  杜永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