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全面了解掌握全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工作推进情况,进一步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两个责任”,切实抓好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丽江组织开展2017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工作。
突出检查重点。检查内容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责任追究和成果运用等3个方面的情况。重点检查六个方面的内容,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情况;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情况;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等的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等方面的情况;被巡察地区和单位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情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依法依规严肃追责等方面的情况。
明确检查方式。在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认真开展自查的基础上,各检查组采取明查暗访、听汇报、查资料、座谈等形式进行检查,全面了解掌握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督促其认真整改。
严明工作要求。检查工作对照《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评分标准》,明确重点内容,逐条逐项进行认真检查;立足于发现问题,并及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责任单位限时整改。2017年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工作将于8月10日前结束,检查工作结束后,各检查组需书面提交检查总结和整改通知书,以检查推动全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付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