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对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进行再动员再部署

发布时间:2017-07-18 07:40:50   来源:迪庆州纪委

近日,迪庆以视频会议形式召集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对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进行全面动员部署,督促全州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切实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

会议指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两个责任”是有机整体,是同一责任范畴的两个方面,不能互相取代,更不能互相削弱,要相互协调和共同促进,形成双轮驱动的工作格局。各级党委(党组)和纪委(纪检组)要深刻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重大意义,自觉当好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

会议强调,全州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按照省委、省纪委要求,结合中央巡视组对云南开展“回头看”反馈意见,对标抓好贯彻落实。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州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规定》,贯彻中央、省委和州委决策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亲力亲为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对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深刻认识白恩培、仇和案件的危害性,结合全州十八大以来查处的身边典型案例为警示,对照案例作出深刻剖析,举一反三,构建迪庆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规定》,按照省委、省纪委、州委的安排部署,科学运用“四种形态”,认真贯彻中纪委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题会议精神,严查严惩扶贫领域资金违纪违规问题,以反腐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要抓好《党政领导班子“一把手”监督办法(试行)》和《进一步规范云南省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的规范(试行)》等重要法规制度的贯彻执行,盯住关键少数,规范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纪严于法,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做到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会议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强化“两个责任”,狠抓工作落实,以实际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要抓住关键少数。认真督促各级党组织书记对本地区本单位的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对照责任清单,抓住关键点位发力,做一名“真抓党建、实抓党建、严抓党建”的书记。督促党委(党组)成员,加强对分管领域党员干部的经常性教育、管理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咬耳扯袖,早提醒、早纠正。要强化问题导向。要以2016年省委考核组对迪庆党风廉政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三个方面的反馈意见为导向,深刻反思,认真认领,把落实“两个责任”情况全面检查与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结合起来,加强对各级干部的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进一步把开展全面检查的过程转变为强化宗旨意识、查找差距不足、树立问题导向、坚持解放思想、推动真抓实干的过程。要落实监督责任。纪委要聚焦主责主业,回归党章赋予的职责、聚焦监督执纪问责,集中精力抓好主责主业。进一步加强巡视巡察工作,着力发挥巡视利剑作用。着力提升运用“四种形态”的思想政治水平和运用政策策略能力,以运用“四种形态”的新成效推动管党治党走向严紧硬。(李云凯)